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舉辦友善中高齡勞工績優企業表揚,
歡迎台中市照顧員工,提供良好的福利,
並且照顧中高齡及高齡員工及重視職場安全的企業,
踴躍報名參加!
自6月12日起至8月18日止,總獎金高達240萬元!
112年承辦廠商: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報名專線】:02-89132218 李先生
【洽詢專線】:04-22289111 分機36219賴小姐
報名網址:臺中市政府 112年度友善中高齡績優企業表揚計畫 徵選活動線上報名 (google.com)(另開視窗)
活動簡介如下說明:
一、參選資格:
(一)共同資格:110年1月1日前依法登記或取得設立許可所在地於臺中市(包含科技部及經濟部各工業區)之民營事業單位(主體、工廠或分支機構得分別報名參加)、團體或機構(以下簡稱企業),不包括私立學校、政治團體及政黨,且報名截止時仍在營運中。自110年1月1日依法繳納勞工保險費及繳納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新制勞工退休金及按月且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勞基法舊制退休金),及自110年1月1日起至受理報名截止日止無發生下列重大勞資爭議、無發生死亡之重大職業災害或無重大違反勞動法令情事。(如經事後查證,將取消參選資格)。
(二)通過參選資格審查之企業,按員工總人數區分為四個級距並進入書面審查:
級距區分 | 僱用員工總人數 | 預計獎勵目標家數 |
一 | 50人以下 | 15 |
二 | 51-200人 | 15 |
三 | 201-500人 | 15 |
四 | 501人以上 | 15 |
合計 | 60 |
(三)同一事業單位轄下分店報名參加不超過 3 家。
二、獎項及獎勵:
(一)特優獎:按四個級距總分高低排序,各取前三名,合計十二名,各頒發獎座一座及新臺幣七萬元獎勵品乙份。
(二)優等:按四個級距權重分數總分高低排序,各取五名(排序4至8),合計二十名,各頒發獎座一座及新臺幣五萬元獎勵品乙份。
(三)甲等:按四個級距權重分數總分高低排序,各取七名(排序9-15),合計二十八名,各頒發獎座一座及新臺幣二萬元獎勵品乙份。
三、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6月12日起至 8 月 16 日止,全面採網路線上報名,可視實際執行情形調整或延長報名期間。
(二)報名方式:檢附下列資料報名:
- 112年臺中市友善中高齡績優企業評選表揚計畫報名表(附件1)1式1份。
- 112年臺中市友善中高齡績優企業評選表揚自評表(附件2)1式1份及自評項目相關佐證資料。
- 112年5月份公司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
- 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設立文件或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 公司參選承諾書。
(三)受理報名及相關諮詢窗口: 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李先生 02-89132218四、評分指標級配分級配分
四、評分指標及配分:
評選指標 | 說明 |
積極進用中高齡及高齡員工之權重分數(30分) |
{(111年新進用45歲以上員工且112年5月份仍在職人數/112年5月份員工總人數)*60%+(111年繼續僱用46年次屆滿65歲員工且112年5月份仍在職人數*1.3/112年5月份員工總人數)*20%+(112年5月份全部45歲以上中高齡員工人數/112年5月份員工總人數)*20%}*100=權重分數 111年1-12月新進用逾65歲高齡員工且112年5月份仍在職者,進用1人以1.3人計算。超過30分則以30分計算。 |
建立及推動友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機制(42分) |
(一)負責人或高層主管做出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友善職場的公開承諾(6分)。 (二)企業有禁止年齡歧視的具體措施(6分)。 (三為中高齡及高齡員工調整工作流程或職務配置(6分)。 (四)提供適合中高齡及高齡員工之工作設備、改善硬體工作環境或職務再設計(6分)。 (五)提供有助於中高齡及高齡員工平衡工作與生活之措施(6分)。 (六)辦理中高齡及高齡員工健康促進之相關制度、訓練、宣導或其他措施(6分)。 (七)企業積極運用高齡員工(6分)。 |
提供中高齡及高齡員工穩定就業措施(20分) |
(一)辦理中高齡及高齡新進員工新人訓練或個別指導之情形(5分)。 (二)推動其他促進中高齡及高齡新進員工穩定就業措施(5分)。 (三)辦理與中高齡及高齡或性別友善職場等相關教育訓練、會議或宣導活動之情形(5分)。 (四)推動中高齡及高齡人才經驗技術傳承、推廣世代交流及合作之具體措施(5分)。 |
創新作為(8分) |
(一)主動辦理職務新創 (4分)。 (二)推動青銀共事服務機會(4分)。 |
加分題(10分) |
其他有助於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在職場上發展,且具創新的友善作為或措施。 |
五、評選程序
(一)參選資格審查:審查其申請資格及檢視參選資料是否齊全,且查核有無發生重大勞資爭議、重大職業災害或重大違反勞動法令情事,通過參選資格審查之企業得以進入書面審查。
(二)書面審查:依評選指標,按企業四個級距分別遴選及邀請熟悉勞動事務之專家學者、勞工團體代表、人力資源主管及非營利機構團體代表等5人組成評選小組召開會議,評選小組依據評選指標進行書面綜合審查。
(三)實地訪視:依書面審查初步結果及評選所需,至多擇選20家企業進行現場實地訪視,企業需配合實地訪視。
(四)評選小組依書面審查及實地訪視結果評定得獎企業。
六、表揚:獲選本市友善中高齡績優企業(表揚名單公告於官網),辦理公開表揚活動,日期暫訂為 112 年 10 月下旬至 11 月上旬,並視實際執行期程調整。
七、其他:
(一)獲獎企業應配合本計畫相關專刊編印、影片拍攝、新聞採訪等各項宣傳活動。
(二)主辦單位得使用參選企業之相關資料,作為宣導及表揚之用。
(三)參選企業於報名截止日前二年內、審查期間及獲獎後二年內,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本局得撤銷或廢止其參選或獲獎資格,並應限期命其返還已頒發之獎金:
- 提報偽造、變造、不實或失效資料。
- 有重大勞資爭議、無發生死亡之重大職業災害或重大違反勞動法令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