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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求職者)

🏢實施期程】:自11321日起生效適用。

 

🏢獎勵對象】

壯世代勞工:年滿55歲以上或年滿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

 

🏢獎勵內容及申請方式】

壯世代就業獎勵:

  • 離開職場連續達3個月以上之壯世代勞工,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並穩定就業滿90日。
  • 全時工作者,每次3萬元,最高6萬元;部分工時工作者(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1/2以上),每次1萬5千元,最高3萬元。

 

📞申請及洽詢專線】可至本市27個就業服務據點辦理(另開視窗)

 

👉計畫連結】可至勞動力發展署45+就業資源網查詢(另開視窗)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25
  • 發布日期: 2024-03-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 點閱次數: 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