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為活化及開發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重返職場繼續工作。
【🏢獎勵對象】離開職場連續達3個月以上之年滿55歲以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或年滿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
【🏢五五就業獎勵內容及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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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向本市就業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取得專案介紹卡並自推介次日起7日內,回復就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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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經本市就業服務據點推介受僱於同一雇主連續達30日以上,且符合相關獎勵規定,並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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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受僱每滿3個月之次日起90日內,得檢附相關文件,向本市就業服務據點申請獎勵。
- 全時工作者,達每月最低工資數額,每月新臺幣1萬元。(每人最高發給6個月)
- 部分工時工作者,金額如下 (補助金額依月薪級距調整,每人最高發給6個月):
| 年齡/工資 | 達每月最低工資1/2 | 達每月最低工資1/3 | 達每月最低工資1/4 |
| 45-54歲 | 每月5,000元 | 不予獎勵 | 不予獎勵 |
| 55-64歲 | 每月5,000元 |
每月3,500元 |
不予獎勵 |
| 65歲以上 | 每月5,000元 | 每月3,500元 | 每月2,500元 |
【📞申請及洽詢專線】可至本市27個就業服務據點辦理(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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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辦單位 |
豐原就業服務站 | 沙鹿就業服務站 | 臺中就業服務站 |
| 聯絡人 | 邱小姐 | 楊小姐 | 張小姐 |
| 電話 | 04-25271812分機152 | 04-26231955分機306 | 04-22225153分機223 |
【👉計畫連結】可至勞動力發展署45+就業資源網查詢(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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