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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就業促進獎勵(求職者)

🏢計畫目的為活化及開發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重返職場繼續工作。

🏢獎勵對象】離開職場連續達3個月以上之年滿55歲以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或年滿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

🏢五五就業獎勵內容及申請方式】

  • 勞工向本市就業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取得專案介紹卡並自推介次日起7日內,回復就業情形。

  • 勞工經本市就業服務據點推介受僱於同一雇主連續達30日以上,且符合相關獎勵規定,並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 於受僱每滿3個月之次日起90日內,得檢附相關文件,向本市就業服務據點申請獎勵。

  • 全時工作者,達每月最低工資數額,每月新臺幣1萬元。(每人最高發給6個月)
  • 部分工時工作者,金額如下 (補助金額依月薪級距調整,每人最高發給6個月):
年齡/工資 達每月最低工資1/2 達每月最低工資1/3 達每月最低工資1/4
45-54歲 每月5,000元 不予獎勵 不予獎勵
55-64歲 每月5,000元

每月3,500元

不予獎勵
65歲以上 每月5,000元 每月3,500元 每月2,500元

 📞申請及洽詢專線】可至本市27個就業服務據點辦理(另開視窗)

洽辦單位

豐原就業服務站 沙鹿就業服務站 臺中就業服務站
聯絡人 邱小姐 楊小姐 張小姐
電話 04-25271812分機152 04-26231955分機306 04-22225153分機223

👉計畫連結】可至勞動力發展署45+就業資源網查詢(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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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16
  • 發布日期: 2024-03-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 點閱次數: 1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