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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訓練

符合資格者得免費參訓,若所參訓班別符合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每星期上課4日、每日上課日間4小時以上、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可提出申請訓練生活津貼。

訓練班別、日期、地點、承辦單位等相關資訊查詢,請至: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網站(另開新視窗)

台灣就業通網站(另開新視窗)

  • 市府分類: 就業訓練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7-17
  • 發布日期: 2023-05-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 點閱次數: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