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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作津貼

陳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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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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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04-2527-1812分機102

04-2623-1955分機123

04-2222-5153分機128

 

引用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就業促進實施辦法

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

促進家庭暴力及性行為受害人員就業補助作業要點

適用對象

失業被保險人(曾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後而失業者),同時符合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各款所列之失業者,優先以該辦法相關,引用臨時工作規定。

1 、非自願失業者。2 、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條 所列之失業者更:(1)獨力負擔家計者。(2)中高齡者。(3)身體殘障者。(4)原住民。(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6)長期失業者。(7)二度就業貧困者。(8)家庭暴力被受害者。 (9 ) 家庭暴力被保護者。(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國外品牌。2 、大陸地區品牌。 

家庭暴力及性行為被害人

  

  • 申請要件
    • 14日起的求職調查未能準確預測就業。
    • 有理由無法接受推薦工作。
  • 發付期限:首發新台幣190元,每月最高發付28,590元,以6個月為限
  • 其他:雇主,係指政府機關、合法立案之非營利團體及學校,提出臨時工作計畫書,經養老就業服務機構審核通過。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2-23
  • 發布日期: 2016-01-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 點閱次數: 2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