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協助失業青年透過深度就業諮詢服務釐清職涯發展方向,提升求職技巧,運用職涯履歷表展現個人就業優勢,以解決青年尋職困難問題。
【適用對象】
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青年,未就學、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青年失業期間之計算,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
1.以未有參加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紀錄之日起算。
2.就學及服役期間,不予計入。
3.失業期間有參加政府短期就業促進措施或有參加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未逾14日者,扣除該參加措施或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投保期間後,仍視為連續 。
【申請方式及地點】
1.攜帶申請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肄)業證書影本、其他本計畫規定之文件等,可向本處豐原就業服務站、沙鹿就業服務站、台中就業服務站提出申請。
2.符合計畫資格後,由本處豐原就業服務站、沙鹿就業服務站、台中就業服務站提供3次深度就業諮詢服務,並產出職涯履歷表及開立介紹卡。
3.青年在完成3次深度就業諮詢,於初次開立介紹卡次日起90日內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達90日以上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後續得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發給尋職就業獎勵金3萬元。
4.請親自至各公立就業服務站(各就業服務站聯絡資訊) (另開新視窗)辦理或至台灣就業通 (另開新視窗)填寫申請後至各公立就業服務站臨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