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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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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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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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督導員/業務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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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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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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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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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2月17日 至 1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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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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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辦理初試及面試(初試為電腦打字測驗為一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初試未通過者不得參加複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二、錄取結果:本案正取3名、候補名額2-3名,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錄取後將電話通知並刊登結果公告於本處網站(https://www.eso.taichung.gov.tw/)/最新消息,倘屢經電話通知未果,視同放棄。 三、本次招募倘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報到後離職,擬由備取人員遞補,遞補期限自錄取公告次日起三個月內有效,另為增進行政效率,未來本課如有其他計畫人力出缺時,得於本案遞補期限內不經公告優先進用本案備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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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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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二)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三)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二、請檢附下列資料(請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依序裝訂): (一)甄選報名表(請下載電子檔,自傳詳述,末頁需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勞保投保明細或工作證明) (四)相關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三、請使用A4信封依序裝袋後,於114年2月27日前以郵遞或專人親送至臺中市就業服務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2樓),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諮詢給付課約用人員」字樣及「承辦人分機36205」,於報名截止期限前(114年2月27日下午5時截止)寄(送)達,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何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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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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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一)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業務督導員(1名,月薪37,935元): 1.盤整及規劃與轄區衛生醫療機構、法務部地檢署暨矯正機關、本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及民間團體等單位之個案轉介及服務計畫。 2.規劃辦理成長團體、網絡合作會議、個案研討及專業知能教育訓練。 3.本計畫服務品質與績效管理。 4.辦理特定對象就業服務相關計畫。 5.其他交辦事項。 (二)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業務輔導員(1名,月薪35,235元): 1.提供就業諮詢、就業輔導、陪同面試、駐點服務等就業服務相關工作。 2.配合本計畫與其他相關轉介單位之理就業服務宣導與就業準備課程宣導活動。 3.辦理特定對象就業服務相關計畫。 4.其他交辦事項。 (三)強化社會安全網就業培力計畫業務輔導員(1名,月薪35,235元): 1.與轄區各公私立團體聯繫開拓轉介案源,依個案需求連結職涯諮詢及個案管理就業服務(含就業諮詢、就業輔導、陪同面試等)。 2.與轄內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合作提供駐點服務。 3.配合活動進行宣導。 4.協助辦理特定對象就業服務等相關計畫。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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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臺中市就業服務處(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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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日班自08時00分至17時00分 □夜班至 □輪班 □二班制 □三班制 □四班二輪 □部分工時 自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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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方式: ■周休二日 □月休六天 □月休四天 □輪休 □月休 0日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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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薪方式: ■月薪 □日薪 □時薪 □論件計酬 □面議 (約新臺幣35235~379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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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期限: 不定期契約、一年一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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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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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要求: □不拘 □博士 □碩士 ■大學 ■專科 □高職 □高中 □國中 □國小 □其他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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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系要求:■不拘 科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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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要求:□不拘 ■需具備駕照(種類):輕型機車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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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驗: □不拘 ■需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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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能力要求: 1.■不須具外文能力 2.□英語:□精通□良好□普通□稍懂 3.□日語:□精通□良好□普通□稍懂 4.□台語:□精通□良好□普通□稍懂 5.□客語:□精通□良好□普通□稍懂 6.□其他: □精通□良好□普通□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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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電腦能力: ■會:■電腦基本操作 ■文書處理 ■網際網路 □網頁編輯 □商業軟體 □程式設計■其他:面試當日進行電腦實機測驗:中文打字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測驗及格者方能參加複試。 □不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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