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對象專區 > 婦女專區 > 婦女再就業計畫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婦女再就業計畫】女力upup 三獎勵提升女性勞參率

為協助婦女及早規劃重返就業,勞動部及勞工局就業服務處共同攜手針對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180日以上婦女及僱用雇主提供三大獎勵措施~

🏢計畫目的】

近年面臨少子化、高齡化衝擊,及零工經濟等多元就業型態發展,產業出現人力缺口,配合國內疫後產業復甦需求,亟需開發勞動力供給,本部規劃整合跨部會資源營造友善職場,建構就業服務網絡,並運用獎勵措施,協助婦女及早規劃重返就業,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紓解缺工情形。

 

🏢實施期程】11291日至115831日。

 

🏢獎勵對象】

  1. 婦女: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180日以上
  • 註:180日的認列:勞工保險投保紀錄者,自最近一次勞工保險效力停止之次日或未有勞工保險投保紀錄者,自其最後任職事業單位出具服務證明所載離職日之次日
  • 註:家庭因素認定:結婚或生育、照顧未滿 12 歲子女、照顧65 歲以上或重大傷病家屬、料理家務等

    2.雇主:就業保險投保單位(含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人民團體,但不含政治團體及政黨)

 

🏢獎勵內容及申請方式】

  1. 再就業獎勵:鼓勵重返職場並穩定就業

      ➤ 按月計酬全時工作:須連續受僱同一雇主達90日,發給3萬元

      ➤ 部分工時:受僱期間滿90日,且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1/2以上者,發給1萬5千元

      ➤ 逐案審查,隨到隨審

  1. 雇主工時調整獎勵:鼓勵雇主提供有照顧家庭需求之婦女工時調整工作或部分工時工作

      ➤每一職缺每月發給3千元獎勵,最長12個月

      ➤逐案審查,隨到隨審

  1. 自主訓練獎勵:鼓勵婦女規劃自主訓練以精進原有職能

      ➤訓練完成並辦理求職登記,發給獎勵金2萬元

      ➤完成訓練180日內就業者,再發給1萬元

      ➤最高發給3萬元

      ➤於公告受理期間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屬各分署(本項請逕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申請04-23592181詢問)提出申請

 

📞洽詢專線】可至本市27個就業服務據點或洽臺中市就業服務處04-22289111分機36100

 

👉計畫連結】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台灣就業通查詢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25
  • 發布日期: 2023-12-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 點閱次數: 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