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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約用人員(豐原就業服務站-業務輔導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約用人員(豐原就業服務站-業務輔導員)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職稱 業務輔導員
名額 一、正取1名 (備取2名)
二、擇優通知面試,電腦測試未通過者無法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二)具備人資、企管、社政、勞政、衛政、司法、矯正、社福、心衛、個管、諮商等相關業務辦理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三)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照者尤佳。
有效期間(起) 2026-01-29
有效期間(訖) 2026-02-05
工作項目 (一)以北屯區求職及求才服務為主要業務範圍,並支援潭子區及東勢區相關就業服務業務,辦理求職登記、就業諮詢、職缺媒合推介及就業後追蹤關懷。
(二)負責轄區廠商求才開發與服務,包含職缺需求訪談、職務內容分析、職缺建置、媒合推薦及進用後追蹤,並定期辦理廠商拜訪及關係維繫。
(三)規劃及執行單一徵才、校園徵才等活動,包含活動前期規劃、廠商邀請、場地與流程設計、現場執行及成果追蹤。
(四)執行各項就業促進專案(如青年、婦女、中高齡等各類特定對象),包含個案開發、專案推動、成效管控及資料彙整。
(五)辦理轄區協力單位(職訓單位、大專院校、社福團體等)之聯繫與合作,推動人才培育與就業媒合,並定期進行訪視與合作評估。
(六)辦理就業服務相關行政作業,包含案件資料建檔及就業服務系統填報、成果統計、報表撰寫及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初期約1個月至3個月於豐原就業服務站(臺中市豐原區社興路37號)辦理業務學習與教育訓練。 二、訓練期滿後,常駐於潭子就業服務台(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辦理北屯區求職及求才相關業務。 三、另依業務需求,支援或代理東勢就業服務台(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及其他相關據點之業務。
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請以A4格式製作並依序裝訂,未附者不列入通知面試):
(一)業務輔導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電子檔,自傳詳述,末頁需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勞保投保明細或工作證明)
二、請使用A4信封依序裝袋後,於115年2月5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豐原就業服務站(臺中市豐原區社興路37號)報名,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職缺」。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如有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陳先生(電話:04-25271812分機325)。
其他 工作時間: 自08時00分至17時00分
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核薪方式: 月薪新臺幣36,305元整。
僱用期限: 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一年一聘,不定期契約)
連絡人 陳先生
連絡電話 04-25271812分機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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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29
  • 發布日期: 2026-01-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 點閱次數: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