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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民眾申請調閱、內部檔案規定

民眾申請借閱檔案流程:

  • 受理申請:申請者填妥「臺中市就業服務處檔案應用申請書」(附表一)交本處收文。
  • 審查:本處收文掛號後,交由業務單位審查是否得以提供檔案,依審查結果製發「臺中市就業服務處檔案應用審核通知書」(附表二)通知申請者。
  • 提供應用:如業務單位審查得以提供檔案應用之案件,申請者應依「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附表三)繳交費用後使用;另經審查無法提供檔案應用之案件,業務單位依法承繼後續申請者行政救濟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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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6-14
  • 發布日期: 2015-07-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 點閱次數: 8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