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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齡職務再設計

洽辦單位

豐原就業服務站

沙鹿就業服務站

臺中就業服務站

聯絡人

張小姐

楊小姐

蔡小姐

電話

04-25271812分機322

04-26231955分機306

04-22225153分機218

 

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

為營造友善工作環境,協助中高齡及高齡者勞工能穩定就業,透由職務再設計的提供,協助排除或降低就業障礙,增進其工作效能,以達人力資源充分運用,特推動本計畫。

補助對象
1.凡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機關、學校或團體,有意願提供中高齡(年滿45歲至65歲)及高齡者(年滿65歲以上)就業機會,進行招募僱用,或為協助在職中高齡及高齡者勞工,減緩工作障礙、提升工作效能,皆可申請。

2.受聘僱之中高齡(年滿45歲至65歲)及高齡者(年滿65歲以上)個人減緩工作障礙、提升工作效能,亦可提出申請。

補助項目
職務再設計可涵蓋5大面向,分述如下-
1.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促進中高齡勞工提高生產力,進行工作設備或機具之改善。
2.提供就業輔具:排除中高齡勞工工作障礙,增加、維持、改善中高齡勞工就業能力之輔助器具。
3.改善工作條件:指為改善中高齡勞工安全衛生、勞動條件等。
4.調整工作方法:依中高齡勞工特性,分派適當工作,調整工作流程或工作方法。
5.改善職場工作環境:為穩定中高齡勞工就業,所進行與工作場所環境有關之改善。

補助額度
1.雇主提出每一申請案,依雇主將進用或已僱用之中高齡或高齡者勞工,每人每年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

2.部分就業輔具得由中高齡(年滿45歲至65歲)及高齡者(年滿65歲以上)個人提出申請,每人每年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

如有申請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之需求,請檢附下列相關申請表件向本處豐原就業服務站、沙鹿就業服務站及臺中就業服務站提出申請。

★檢附文件如下:
(一) 申請書(附件一之一至附件一之三)。
(二) 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有效期間居留證影本。
(三) 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本人申請者免附)。
(四) 第六點第二款、第四款及第五款所定單位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
(五) 依所提申請個案身分擇一檢附:

1. 僱用承諾書(附件二)。
2. 勞工保險投保證明。但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退休俸或公營事業退休金者,再受僱於勞工保險之投保單位,應檢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投保證明文件影本。
3.就業保險投保證明或僱用證明(屬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之非強制投保單位者檢附)。
4.從事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之勞工保險投保證明。
5.接受職業訓練證明。

()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職業登記、營業登記、許可、執照、立案、核定、備查等證明文件(屬自營作業者檢附)。
() 二家以上工作證明或職業工會開立之證明(屬無一定雇主者檢附)。
(七) 其他經勞動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地方政府規定之文件。

銀髮人才就業諮詢暨職務再設計專區(另開新視窗)

1.專區簡介:

為協助依法退休或年滿45歲之中高齡者或高齡者就業及有意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的事業單位、中高齡及高齡者能瞭解職務再設計意義、補助項目內容、申請補助程序等相關作業,運用本府陽明市政大樓1樓空間規劃建立「銀髮人才就業諮詢暨職務再設計展示專區」,提供依法退休或年滿45歲之中高齡者或高齡者求職登記與就業諮詢、就業勞動法令諮詢、就業資源諮詢與轉介,及提供實體就業輔具,透過實際操作體驗,以鼓勵事業單位多加運用各類輔具,並製作大型工作設備圖片,增加事業單位對各類工作設備之認知,以鼓勵事業單位自行採購,並將歷年申辦中高齡職務再設計之案件中挑選成功案例製作短片,於展示專區內設置撥放空間,增加視聽效果,提高宣導印象,以推廣中高齡職務再設計計畫,強化中高齡就業穩定性。

 2.聯繫窗口:04-22289111分機36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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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7-23
  • 發布日期: 2022-12-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 點閱次數: 25974